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新闻中心

防雷公司提醒雷暴天“十不要”

  • 发布时间:2010/9/9 8:31:01
  

应对雷暴天“十不要”

1.不要停留在建筑物顶上。

2.关闭门窗、不要打电话手机,不要靠近电视、电灯等电器。

3.不要使用花洒冲凉和接触金属物。

4.不要靠近外墙。

5.不要进入棚屋、岗亭等低矮建筑物。

6.不要躲在大树底下。

7.不要在旷野高举雨伞等物体。

8.不要在水面或水陆交界处作业。

9.不要开摩托车、骑自行车。

10.不要进行户外球类活动。

实在不能避免,尽可能下蹲把


“供电线路布线不规范、没有防雷设施是目前雷击造成人员伤亡的最重要原因。”在勘察一些雷灾现场后,防雷专家发现,电源线、天线、电话线架设混乱,“很容易引雷入室”;再加上有的市民缺乏基本的防雷知识,有的市民在雷雨天逗留室外,或是到树下避雨,从而招致雷击。

国家对城市防雷有完善的法规,城市建筑从报建到验收都要符合防雷的规范要求,但在农村防雷设施的建设上却存在法规空白。“农村建筑大部分都没有防雷设施。政府可能从不加重农民负担、担心损害农民农村利益的角度考虑,没有强制农村防雷设施的建设,但实际上等于放任自流,造成悲剧往往代价更大”杨少杰建议,应出台政策或立法加强农村场所防雷的指导、监督。

 

  据了解,从2008年7月31日开始,我市就明确规定,气象主管机构出具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是建设项目报建和竣工验收备案审查的必备材料之一,以此提高新、改、扩建筑物防雷装置的质量和雷电安全防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