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的防雷与接地
3.2.1 移动通信基站铁塔应有完善的防直击雷及二次感应雷的防雷装置。
3.2.2 移动通信基站铁塔宜采用太阳能塔灯。对于使用交流电馈电的航空标专灯,其电源线应采用具有金属外护层的电缆,电缆的金属外护层应在塔顶及进机房入口处的外侧就近接地。塔灯控制线及电源线的每根相线均应在机房入口处分别对地加装避雷器,零线应直接接地。
3.3 天馈线系统的防雷与接地
3.3.1 移动通信基站天线应在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接闪器应设置专用雷电流引下线,材料宜采用40㎜×4㎜的镀锌扁钢。
3.3.2 基站同轴电缆馈线的金属外护层,应在上部、下部和经走线架进机房入口处就近接地,在机房入口处的接地应就近与地网引出的接地线妥善连通。当铁塔高度大于或等于60 m时,同轴电缆馈线的金属外护层还应在铁塔中部增加一处接地。
3.3.3 同轴电缆馈线进入机房后与通信设备连接处应接装馈线避雷器,以防来自天馈线引入引入的感应雷。馈线避雷器接地端子应就近引接到室外馈线入口处接地线上,选择馈线避雷器时应考虑阻抗、衰耗、工作频段等指标与通信设备相适应。
3.4号线路的防雷与接地
3.4.1 信号电缆应由地下进出移动通信基站,电缆内芯线在进站处应加装相应的信号避雷器,避雷器和电缆内的空线对均应作保护接地。站区内严禁布放架空缆线。
3.4.2 对于地处年雷暴日大于20天、大地电阻率大于100Ω·m地区的新建信号电缆,宜采取在电缆上方布放排流线或采用有金属外护套的电缆,亦可采用光缆,以防雷击。
3.5 其他设施的防雷与接地
3.5.1 移动通信基站的建筑物应的完善的防直击雷及抑制二次感应雷的防雷装置(避雷网、避雷带和接闪器等)。
3.5.2 机房顶部的各种金属设施,均应分别与屋顶避雷带就近连通。机房屋顶的彩灯应安装在避雷带下方。
3.5.3 机房内走线架、吊挂铁架、机架或机壳、金属通风管道、金属门窗等均应作保护接地。保护接地引线一般宜采用截面积不小于35㎜2的多股铜导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