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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系统的防雷与接地规范

  • 发布时间:2010/8/18 8:59:05
   
3.1.1 移动通信基站的交流供电系统应采用三相互线制供电方式。
3.1.2 移动通信基站宜设置专用电力变压器,电力线宜采用具有金属护套或绝缘护套电缆钢管埋地引入移动通信基站,电力电缆金属护套或钢管两端应就近可靠接地。
3.1.3 当电力变压器高在站外时,对于地处年雷暴日大于20天、大地电阻率大于100Ω·m的暴露地区的架空高压电力线路,宜在其上方架设避雷线,其长度不宜小于500m。电力线应避雷线的25°角保护范围内,避雷线(除终端杆处)应每杆作一次接地。
为确保安全,宜在避雷线终端杆的前一杆上,增装一组氧化锌避雷器
若已建站的架空高压电力线路防雷改造采用避雷线有困难时,可在架空高压电力线路终端杆、终端杆前第一、第三或第二、第四杆上各增设一组氧化锌避雷器,同时在第三杆或和四杆增设一组高大保险丝。
避雷线与避雷器的接地体宜设计成辐射形或环形。
3.1.4 当电力变压器设在站内时,其高大电力线应采用电力电缆从地下进站,电缆长度不宜小于200m,电力电缆与架空电力线连接处三根相线应加装氧化锌避雷器,电缆两端金属外护层应就近接地。
3.1.5 移动通信箕站交流电力变压器高压侧的三根相线,应分别就近对地加装氧化锌避雷器,电力变压器低压侧三根相线应分别地加装无间隙氧化锌避雷器,变压器的机壳、低压侧的交流零线,以及与变压器相连的电力电缆的金属外护运载,应就近接地。出入基站的所有电力线均应在出口处加装避雷器
3.1.6 入移动通信基站的低压电力电缆宜从地下引入机房,其长度不宜小于50m(当变压器高压侧已采用电力电缆时,低压电力电缆长度不限)。电力电缆在时入机房交流屏处应加装避雷器,从屏内引出的零线不作重复接地。
3.1.7 动通信基站供电设备的正常不带电的金属部分、避雷器的接地端,均应作保护接地,严禁作接零保护。
3.1.8 动通信基站直流工作地,应从室内接地汇集线上就近引接,接地线截面积应满足最大负荷的要求,一般为35~95㎜2,材料为我股铜线。
3.1.9 移动通信基站电源设备应满足相关标准、规范中关于耐雷电冲击指标的规定,交流屏、整流器(或高频开关电源)应设有分级防护装置。
3.1.10 电源避雷器和天馈线避雷器的耐雷电冲击指标等参数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